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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拟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并转让在建物业,天宸股份昨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,内容涉及资产评估是否合理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等问题。
此前,天宸股份发布了《关于拟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》,拟受让关联方上海科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科迅投资)、上海峰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上海峰盈)持有的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天宸健康)15%股份,同时拟向科迅投资、上海峰盈转让天宸健康1-B项目部分在建物业(3、7、9 号楼)并代为建设,作为此次股权受让款,其中15%股权估值约4.04亿元、在建物业估值为2.56亿元、代建费抵扣1.5亿元。
天宸健康主要项目为天宸健康城,共分为东、西两个地块,其中东地块包括1-A和1-B项目,且容积率较高。因此,上交所要求天宸股份补充披露选取容积率较高的1-B项目作为标的,且在该项目桩基基本完工情况下,将其转让作为受让股权交易对价的主要考虑,结合1-A项目建设成本、销售定价情况,分析在建物业预计建设投入资金、预计收益情况,并与评估结果进行比较,进一步说明交易定价是否公允,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。
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还指出,天宸健康和在建物业作为同样的商办用地,但在资产评估中采用了不同的评估方法,要求天宸股份说明评估方法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,如使用相同评估方法,天宸健康和在建物业最终估值结果差异情况,是否存在利用评估方法选取,对天宸健康高估值、对在建物业低估值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。
(文章来源:中国网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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